9月21日,龙岗区妇联在区妇儿活动中心召开“巾帼文明岗”评审会,对15家申报单位进行集中评审,其中市级7家,区级8家。
本次评审会邀请了在创岗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妇联骨干、创岗单位负责人担任评委。评审过程采取“听、查、问、评”相结合的方式,通过听取各单位的创岗工作汇报、对照受检单位的自查情况查阅台帐资料、询问工作人员对创岗的认识及看法、对整行检查情况作出点评并评分来进行。各创岗单位表示,参与集中评审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,能在参加评比中相互学习、相互借鉴,不断提升。
2012年起,龙岗区妇联根据创建活动的实际需求,制定了《深圳市龙岗区“巾帼文明岗”管理办法》及《龙岗区巾帼文明岗评分标准》,系统、明确地规定了创岗条件及监督办法等。通过创岗有规范、考核有标准、监督有制度的管理模式,使“巾帼文明岗”不仅限于妇女工作品牌的象征,更成为龙岗区一张耀眼的名片。
今年是龙岗区第3年以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巾帼文明岗检查。自开展创建巾帼文明岗工作至今,龙岗区共创建了494个巾帼文明岗,其中:国家级6个、省级106个、市级149个,区级235个,在全市名列前茅。这不仅展现了龙岗区女性积极向上、敬业爱岗的风貌,更突显了女性为龙岗发展、为深圳东进战略的实现做出的重大贡献。